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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河北省住建厅下发了《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〈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—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构建(试行)〉的通知》。《通知》指出,各地应在城市各层级、各相关专业规划以及后续的建设程序中,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的内容,先规划后建设。


    海绵城市就是比喻城市像海绵一样,遇到降雨时能够就地或者就近吸收、存蓄、渗透、净化雨水,在干旱时能将蓄存的水释放出来再利用,用于城市绿化、道路洒水等。


    过去3年,全国超过360个城市遭遇内涝,其中六分之一单次内涝淹水时间超过12小时,淹水深度超过半米。为破解城市内涝问题,《通知》要求,各地要积极探索控制地表径流的措施,在新区开发和住宅建设中积极推进雨水渗透、收集利用设施的配套建设。成片开发地块的建设应大力推广可渗透路面和下凹式绿地,通过雨水收集利用、增加可渗透面积等方式控制地表径流。在城市中保留足够的生态用地,控制城市不透水面积比例,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城市原有水生态环境的破坏。同时,根据需求适当开挖河湖沟渠、增加水域面积,促进雨水的积存、渗透和净化。


    建设海绵城市,《通知》提出了具体目标。2017年底前完成排水管网雨污分流改造,新建与改造雨水管网落实上限建设标准,建设一批雨水调蓄设施,基本消除对社会影响大、反响强烈的城市重点积水部位。加快下凹式绿地建设改造步伐,在城市道路、停车场、广场推广使用透水性铺装材料,城市新建道路的人行道采用可下渗结构,既有道路人行便道随道路改造进行透水性改造。到2017年,下凹式绿地占城市绿地总面积不低于20%,透水便道长度不低于城市道路总长度的20%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