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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    近日,广东省政府网站公布了《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》,要求到2017年全省完成13.8万户棚户改造,户型以60平方米左右的中小户型为主并逐步采用绿色建筑标准。


        自2014年起,广州、深圳市的棚户区改造项目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,其他各市棚户区改造项目执行绿色建筑标准不低于25%并逐年递增25个百分点;从2017年1月1日起,全省棚户区改造项目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