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国拟强制百米住宅使用无机材料保温

发布时间:2014-07-23作者:来源:中国防水网浏览次数:3903

中国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》(下称《建规》)最新修订版或将于近期颁布。其规定,100米以上的住宅建筑以及人员密集场建筑,其墙体必须无条件使用A级防火保温材料。目前,市场上能达到A级材料的绝大多数为无机保温材料。
        

住建部、公安部多位人士向财新记者确认,《建规》报批稿经过公安部与住建部多年磨合、协商,于2014年4月定稿。财新记者采访的多位业内专家称,双方争执不下的焦点在“建筑外墙和屋面保温”一节。
        

财新记者对比了《建规》的2011年征求意见稿、2012年送审稿和最新的2014年报批稿,关于该节内容,三个版本出入颇多。期间的来回折腾,可想而知。
        

最新的《建规》报批稿明确,未来中国建筑的内、外保温系统,宜采用燃烧性能为A级的保温材料,不宜采用B2级保温材料,严禁使用B3级保温材料。
        

A级、B1级、B2级、B3级材料分别指不可燃、难燃、可燃和易燃的材料。业内专家指出,现有保温材料中,只有岩棉等无机材料能达到A级,现有最好的有机保温材料,也仅能达到B1级。《建规》报批稿鼓励无机材料的态度显而易见。
        

在2011年、2012年修订稿中,50米(约等于16层)以上高度的住宅,其外保温层必须使用A级材料。最新的报批稿对此有了大尺度放松,100米(约等于33层)以上才使用A级材料。《建规》送审稿同时规定人员密集场所建筑外墙保温材料应为A级。
        

除住宅建筑和设置人员密集场所的建筑外,其他建筑高度大于50米时,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应为A级;建筑高度大于24米,但不大于50米时,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不应低于B1级。
        

《建规》送审稿在B1、B2级保温材料的防护层方面亦有所放宽。B1、B2级保温材料外必须用不燃材料做防护层,其厚度由原先的10厘米改为5厘米。
        

2011年征求意见稿中,明确规定医院、养老院、托儿所、幼儿园和小学校等建筑,其保温材料须为A级。这句具有明确指向的规定,在最新报批稿中没有再被提及。
        

放宽规定的还有幕墙建筑方面,之前拟规定该类建筑全部使用A级材料,现改为24米以上建筑使用A级。
        

这是跟住建部反复协商后,公安消防部门做出的适当让步。参与新规起草人之一、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助理研究员王宗存告诉财新记者,住宅部分由于有户与户 之间、单元与单元之间的分隔,危险性相对较低,就将A级材料的高度限制放宽至100米;幕墙建筑由于墙体和装饰层之间存在空腔,容易形成烟囱效应,加快火 灾蔓延,所以起初规定须全部使用A级材料,但最终也放宽至24米以上建筑才使用。
        

建筑材料防火手册》一书作者、中国建筑科学院建筑防火研究所高级工程师朱春玲认为,出来的条文更严格了,从防火角度讲肯定是好的,但是从节能的角度讲,保温节能的效果会比之前差一些。

        

多位专家持有和朱春玲类似的意见。他们指出,不能因为《建规》作了诸多妥协就说《建规》不好,不能说公安部和住建部两部委多年争议就说其存在部门利益,原本,建筑防火这种重大问题就该在全国范围内广泛讨论、科学决策。
        

学者指出,相较节能建筑近20年的大发展,《建规》的修订过于缓慢。即将出台的《建规》,严是严了些,但字字句句是教训和经验。有学者甚至说,这是一部被几场大火‘烧’出来的规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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